一套房子,经过立项、建设、配套、销售等诸多环节,要收多少税费?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代表给出了答案:据初步统计,我国现阶段涉及房地产的税种有12项之多,涉及房地产的收费多达50项,两者共计62项(3月8日《广州日报》)。
按现行的政策规定,我国的房价构成,包括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商品房的经营费用、小区内的配套费、开发企业的财务费用、利润和税金等费用。而在这其中,对开发商征收的各种税费,最终还是大部分转嫁到老百姓头上,这自然对抬高房价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虽然房价飙升的主因是“土地财政”,地方政府也难以改变目前单纯依靠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收为主要收入的财政现状;虽然国家综合调控房价,还要假以时日,但降低房价并非无路可走。相反,正如有人大代表所说的那样,可从政府让利于民的方面来找出路:一方面若把税费降低一半,那么房价就会因此下降一二成,无疑是实实在在地让利于民;另一方面降低了税费,有利于帮助地方政府走出“土地财政”的困局,敦促其从其他方面寻找新财源,从而使土地出让金下降,继而使房价下降,让老百姓得实惠。
其实,税收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工具,税收政策调整变化将直接影响产业构成及发展。而税收杠杆调节经济的作用,早已得到了实践的证明。如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低利息税税率等都受到了老百姓的好评;特别是取消诸如农业税、特产税等农业方面的税收,就赢得了老百姓的广泛赞誉。因此,对调控房价,不妨像人大代表们所说的那样,充分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在调控房价上实行减免税费,让利于民;否则,任房地产经济的阿喀琉斯之踵逍遥自在,房地产的“死结”恐难以破解,民生保障又如何能快速实现?